我国质量新闻网音讯22日,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网通报34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状况。其间,检查家用和相似用处漏电动作断路器产品119批次,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.6%。
据通报,2015年第四季度,检查了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山东、湖南、广东等10个省、直辖市119家公司制造的119批次家用和相似用处漏电动作断路器产品。
本次检查根据GB16916.1《家用和相似用处的不带过电流维护的剩下电流动作断路器(RCCB)第1部分:一般规矩》、GB16917.1《家用和相似用处的带过电流维护的剩下电流动作断路器(RCBO)第1部分:一般规矩》等规范的要求,对家用和相似用处漏电动作断路器产品的耐反常发热和耐燃性、温升、动作特性、验证额外剩下接通和分断才能IΔm等4个项目进行了查验。
检查发现有15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,主要是12批次产品验证额外剩下接通和分断才能不合格,4批次产品动作特性不符合规则规范要求,1批次产品耐反常发热和耐燃性不合格。